|
尊敬的小燕子客户: 您好! 近日起,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备案工作的审核,将陆续关闭未备案的站点,为了不影响您的站点的正常使用,请您尽快报备。 如您报备的站点中有被管局退回来的备案信息,按工信部要求,请您于2010年3月12日前联系我司修改,提交。逾期未处理,届时因为工信部备案系统的关闭,导致您的备案信息的遗失,注销,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您已经报备的站点未添加我司接入,请于2010年3月25日前提供登录工信部帐号、密码、备案号、域名给我司添加接入,如不处理您的备案可能会被工信部注销。 一个公司以前备案过一个网站,现又有新网站,新网站的备案方法是:请把登录工信部的帐号、密码、备案号、新网站域名、新网站IP、新网站名称给我司添加网站。 非同一个主办单位的站点,我司不予添加。 每个空间绑定的域名都需要报备。 如您需要添加的网站接入信息,非我司站点,请确认是否有接入商。如无,请注销该域名的备案信息,不然您添加的备案信息无法备案通过。
域名发生冲突的处理: 在公共查询输入相应的域名搜索,如果主办单位不是本公司的,请联系原主办单位的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该域名的备案注销,然后再重新提交备案信息。 各省(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工作联系电话可查(信息产业部网站首页/公告栏):http://www.miibeian.gov.cn/chaxun/zxtz.jsp?id=79 (广东的请联系:020-87628386)
主办单位与域名都发生冲突: 在公共查询输入相应的域名搜索,如查到的信息是本公司的资料,状态是审核中,说明该主办单位、域名已经提交了备案信息(域名已被拒绝退回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如果查到的信息是本公司的资料,状态是未备案,请用您当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再次登录信息产业部重新提交您的备案资料,提交完成后系统会提示您20个工作日查收邮件。
2010-03-09
(网页编辑:admin)
|